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警迅即查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博眼事了”的贴文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临汾市人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表示担忧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主动写下保证书,
对此,公民上网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不轻信传言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经批评教育,到案后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为了吸引眼球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
山西警方提示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6月9日上午,男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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